縣檢察院當好農民工的“護薪人”
2021-10-19 10:03:15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陳小玲 通訊員 袁志君 龍川縣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認罪認罰的制度優勢作用,深入做好釋法說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劉某光支付農民工工資,成功為11名農民工追回99189.5元工資。
據悉,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光通過工程轉包的方式從某公司處承攬了龍川某學校師生宿舍的外墻工程。2021年3月,劉某光將結算工程款挪作他用,未及時支付11名農民工工資共計165985元。在審查逮捕期間,縣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嚴把事實關、法律關、政策關,充分向犯罪嫌疑人劉某光釋法說理。經釋法說理,劉某光認識到自己惡意欠薪的行為已觸犯法律,自愿認罪認罰,并及時、足額支付了農民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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