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森林法官”敲響巡回審判第一槌
被告人以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24-10-08 15:51:50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特約記者 呂鵬 通訊員 王麗莎 近日,源城區人民法院將法庭搬到七寨湖公園,公開開庭宣判一起放火罪案件,該院“森林法官”敲響巡回審判第一槌。
市林業局、市國有桂山林場、市生態環境局源城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等9家相關職能單位干部及群眾旁聽了此次庭審。
法庭認定,被告人陳某曾多次前往七寨湖公園登山,因其認為山上雜草妨礙登山,便預謀燒掉山上的雜草。2024年2月,被告人陳某來到河源市國有桂山林場貍貓頭工區觀音山,使用打火機點燃書刊書紙后放置在雜草處,待雜草燃燒后快速逃離現場,在山腰處將打火機丟棄。護林員發現火情并及時撲滅。經鑒定,此次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12畝,有林面積1.12畝(屬商品林);被燒林木出材量為2.4立方米,造成林木價值損失1680元。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放火罪追究陳某刑事責任。源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庭審后,主審法官對被告人陳某進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認真反省,吸取教訓,在今后的生活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從生態環境的“破壞者”轉變為“守護者”。同時,呼吁旁聽群眾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此前,源城區人民法院與源城區林長辦共同建立“林長+森林法官”協作機制。此次通過巡回審判方式,讓“森林法官”走進基層、走近群眾身邊,以案釋法、以案普法,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接下來,源城區人民法院將繼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探索“森林法官”巡回審判新模式,依法延伸審判職能,攜手相關職能單位,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為推動綠美源城生態建設貢獻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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