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法治思想: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
■徐微 劉宇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科學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凝聚著中國共產黨人在法治建設長期探索中形成的經驗積累和智慧結晶,標志著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開辟了二十一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
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是新中國法制建立和發展的重要法理基礎,是形成革命法制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要理論基礎,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發展的基礎性理論淵源。我們黨從建立革命根據地時就領導人民進行了制定實施憲法法律的實踐,在100多年的革命建設改革歷程中,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中國化。從習近平法治思想創立的理論邏輯來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守正創新,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人類思想史上,沒有一種思想理論像馬克思主義那樣對人類產生了如此廣泛而深刻的影響”。作為人類文明進程中最偉大最深刻的理論體系,馬克思主義從誕生之日起便認識到了法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質特征,科學闡明了法的發展規律、法的價值和功能等根本問題,是真正為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服務的法治理論。
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基本原則,貫徹運用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豐富和創新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重要內容,形成了一整套富有成熟哲學方法,具有原創性、系統性、人民性和實踐性特征的法治理論。習近平法治思想從黨的領導角度深刻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規定性,以“法治之魂”深刻揭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最鮮明特征、最根本保證、最根本要求,有力澄清了長期以來在黨法關系上存在的各種模糊、片面和錯誤認識,確立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政治原則。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系統論述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前進方向和奮斗目標,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國走什么路的問題,賦予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更加豐富的法治內涵,賦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鮮明的法治底色。在根本立場方面,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堅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系統論述“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等重要思想,開辟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新境界,進一步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寶庫。
習近平法治思想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轉化與創新
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凝聚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智慧,離不開中國本土法律文化數千年的滋養。中國本土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論、法律條文、法律實踐,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文化根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注重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和成敗得失,推動了中華優秀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的先人們早就開始探索如何駕馭人類自身這個重大課題,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漢唐時期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典。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智慧和資源,中華法系在世界幾大法系中獨樹一幟”。習近平總書記在論及中國古代法制時指出,要辯證地看待中國古代的法制傳統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擇善而用”。
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并系統論述了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等重要思想。在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系統論述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問題,推動實現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硬,實現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扎根中國文化、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同時,提出中華法系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中華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蘊,高度評價中華法系,深刻闡明中華法系在我國歷史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新時代十年,我們黨從5000多年的中華璀璨文明中傳承人文精神、道德價值和法理精華,吸取歷史上的經驗教訓,總結我國法治體系建設和法治實踐經驗,闡述我國優秀傳統法治文化,進一步提升了我國法治體系和法治理論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習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特征和實踐要求
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地闡釋了新時代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新任務、新使命。結合時代主題、主要任務、復興目標等闡釋了“依法治國”的“全面”豐富內涵,深化了對依法治國的理論認識。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套用西方“憲政”理論,用“三權分立”“司法獨立”來抨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還有人把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提出所謂“黨大還是法大”“人治還是法治”等偽命題。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是政治陷阱,“我們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一切偉大的實踐,都需要科學理論的正確指引。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新時代十年,我們黨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進法治,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發揮法治的戰略地位和作用,服務保障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我們黨運用授權立法,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等重大改革,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定香港國安法、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推進依法治疆、依法治藏,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中國共產黨人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觀點轉化為厲行法治的強大動力,把宏偉壯闊的藍圖構想轉化為法治中國的生動實踐,把科學系統的部署要求轉化為鮮活可感的成效亮點。我們重點把握好把握實踐方向、錨定實踐目標、統籌實踐任務、緊扣實踐需求、推動實踐創新、強化實踐保障等六個方面,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推進,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形成改革與良法間的有效互動,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協調發展。
(作者單位: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本文系中共廣東省委依法治省辦課題《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學校教育的實現路徑研究》、河源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提升公民法治素養研究》的研究成果)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