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巫炳南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對推進“百千萬工程”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積極探索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有效路徑,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探索多元經營方式。一是資源資產合作經營。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堅守糧食安全底線和耕地保護紅線,充分整合農村土地、生態、景觀、歷史文化等資源,盤活閑置資源資產,打通資源資產“變現”渠道。喚醒機動地、撂荒地等“沉睡”資源,加快土地經營權流轉,實現土地效益最大化,促進集體經濟增長。創新與社會投資、經營主體的合作方式,探索集體和農民的經營性財產、資源、資金等參股合作,設立公司、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特色農業,從事農產品精深加工,培育田園觀光、民宿餐飲、農耕體驗、鄉土風情、民俗教育、休閑康養等農文旅融合新業態,不斷壯大集體經濟。二是投資借力發展。深入市場調查,利用集體資金或其他扶持資金,投資入股到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和市場前景的企業,獲得分紅收入。結合本地資源特點,做實做細可行性分析研究,探索多元融資方式,發展經營性物業,如小水電、光伏等項目,獲得長期穩健收入。三是物業租賃。充分發揮城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城鎮要素向周邊村莊流通。城鎮周邊村莊,包括城中村,積極主動融入城鎮經濟發展大局,對集體廢棄廠房、閑置房屋、店鋪等進行整治改造,發展物業租賃,獲得穩定的物業出租收入。四是勞務服務。發揮村莊技術領頭人作用,帶領富余勞動力,成立合作社,開展勞務協作。承攬道路養護、綠化工程、市政維護等簡易項目,承接家政、保潔、物業管理等生活服務項目,參與代理種子、技術咨詢、全程托管等農業全鏈條社會化服務。五是抱團發展。建立多村聯合發展平臺,探索地域相鄰、資源相近、產業相同的村莊抱團發展,共享發展紅利。
創新運營機制。一是健全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機制。發揮集體統籌全局、協調各方的優勢,賦予集體更多的經營自主權,整合集體和個人的各類要素資源,進行市場化配置,暢通流通體系,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二是優化利益分配機制。堅持集體收益優先用于公益事業、帶動致富、濟困救急等公共服務,民主協商確定分配辦法,讓利益分配多方共贏。適當安排資產再積累的分配比例,設立公積金、公益金,明確公積金用于村集體發展和成員福利、公益金用于公益事業,并公開使用情況。三是規范集體經濟管理機制。加強黨的領導,建立集體經濟組織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運行機制,修訂完善集體經濟組織章程,明確機構組成、職責權利、經營內容和財務管理等事項。建立股東(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事、監事會監督的民主機制,有條件的可以根據實際增設其他經營管理機構,聘請職業經理人專門管理。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完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制度。建立村“兩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分設賬務、分離事務、分管資產“三分開”制度,厘清各自職能,提升治理效能。
強化要素支撐。一是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充分考慮農村實際,優化城鄉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統籌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用地指標,確保發展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二是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健全財政扶持農村集體經濟政策,加大村級公共事務、基礎設施等轉移支付,完善獎補措施,激發村集體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對鄉村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予以稅收優惠,做到可免盡免、可減盡減、可返盡返。要用好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助力集體經濟發展,在評級授信、信貸支持、利率優惠等方面給予傾斜。三是加強人才要素保障。充分發揮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斷匯聚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合力。落實“頭雁工程”,加大對村“兩委”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引導村干部樹立市場意識、擔當意識,把握現代化生產和經營管理,當好農村集體經濟中“領頭羊”。對新時代農民開展專業技能和市場思維的教育培訓,鼓勵和支持在外成功創業精英、本地致富能人和具有現代化視野、創新思維、市場意識的青年才俊參與集體經濟發展。
防范經營風險。一是強化法治保障。完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力促經營行為不斷規范。依法維護農村市場秩序,構建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營商環境。二是加強民主協商。完善民主機制,保障集體成員在經營管理上的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明確農民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中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在產業發展、資源盤活、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意見,激發農民主動參與集體經濟發展的積極性。三是健全監管體系。優化內部監督機制,設立村“兩委”領導的監管機構,不斷強化資金管理、資源分配、經營行為等方面的自我監督。充分發揮紀檢、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加強鄉鎮政府的行政監督,聚焦賬目混亂、資產不清、經營失實和利益輸送、中飽私囊等突出問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規范權力運行。強化科技賦能,綜合運用大數據,動態跟蹤集體經濟財務數據,加強預警監測,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四是嚴格風險管控。明確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規范經營、投資等重大事項決策程序,避免出現漏洞導致損失。健全風險研判機制,突出事前研判,做好項目的市場趨勢、預期效益等可行性分析,合理評估經營主體經營實力、財務狀況等潛在風險。合理控制投資規模,建立經營負面清單,完善債務警戒線預警機制,防止引發重大風險。
(作者單位:中共龍川縣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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