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挖呀挖”看原創短視頻知識產權保護
近日,一首《小小花園》風靡網絡短視頻平臺,隨處都有可能聽到身邊的人傳唱“在小小的花園里面,挖呀挖呀挖”,歌詞朗朗上口又充滿童真感。在《小小花園》爆火后,隨之而來的是關于原創短視頻知識產權侵權的熱議。在短視頻創作成本低,傳播速度快的時代,人人都有可能是知識的創作者和傳播者。短視頻原創著作權如何衡定?受侵犯時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對此,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彥紅律師進行了普法解說。
記者:原創短視頻是否擁有著作權?
李律師:短視頻平臺以創作優質內容為核心競爭力,對短視頻著作權的保護是激勵作者不斷創新著作成果的法律保障。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3條著作權保護的范圍,短視頻屬于以視聽語言形式呈現的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即視聽作品,依法應受保護。
記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原創作品構成侵權嗎?
李律師:我國著作權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用于商業用途,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二創”作品是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
李律師:二次創作短視頻作品一般會利用其他著作權人的視聽作品素材進行二度創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3條明確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國家廣電總局發布的《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2021)》對其進行了更為具體的規定:“不得未經授權自行剪切、改編電影、電視劇、網絡影視劇等各類視聽節目及片段。”由此可以看出,“二創”作品能夠享有著作權,但前提是該“二創”作品是具有獨立性的智力成果。
記者:短視頻平臺對侵權行為是否要承擔責任?
李律師:《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范》明確規定應當積極履行版權保護責任,對不符合平臺管理內容規范的短視頻應當進行下架處理。此外,短視頻平臺以流量為核心算法,被侵權人很難證明侵權人是否獲利。在原創短視頻著作權侵權糾紛中,平臺應當積極配合,調查侵權人是否獲利及計算獲利數額。
(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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