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024-04-10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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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容易,還錢難,借款合同尤為需要約定清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借款合同有哪些條款內容?利息該如何約定?書寫時需要注意什么?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彥紅對此進行相關普法。
記者:借款合同的利息約定需要注意什么?
李彥紅:需要注意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另外,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可能被認定為“砍頭息”,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記者:借款合同該如何約定才更有利于保障出借人的權益?
李彥紅:此處僅列舉兩個常見做法:第一,可在借款合同明確約定抵押條款、保證條款,其中約定抵押的需要進行抵押登記、約定保證的需要明確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二,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反之,其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則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借款人將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建議將其配偶一同列為借款人。
記者:在訂立借款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細節?
李彥紅:第一,寫明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及聯系地址,最好附上借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確保真實有效,便于起訴)。第二,如借條內容超過一頁,最好在每一頁都簽上當事人的名字并摁上手印。第三,出具收條,有利于明確借款人依約收到數額對等的借款;有利于在無法提供流水的情況下,比如現金支付,收條可作為出借人支付借款的關鍵證據。第四,明確約定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等維權費用由違約方承擔。通常法院或仲裁委會結合此約定,根據雙方合意判定費用承擔方。
(彭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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