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建縣始末
——設想提出十余年,黃遷、黃讓功不可沒
今天的紫金縣(古時稱永安縣),街上熙熙攘攘,人們臉上洋溢著平和的笑容,生活安定而安心。然而,數百年前永安建縣前后的那段歲月,人們卻生活在惶恐之中。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感嘆道:“永安,其蹂躪之區也,執官吏,質墳墓,擄人民,室妻女、焚廬舍、據土田,死者以谷量,澤若蕉,即使想暫時躲避到城郭,也難以全部容納。”在如此惡劣的治安環境下,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數村一壘,賊去則耕,至則閉壘而守,往往陷沒。”
永安建縣,反映了當時這一帶人民的強烈愿望。建縣后,盜賊難以頻繁劫掠,人們有望過上安定的生活。人們盼望建縣,積極參與建縣事宜。其中的代表人物是黃遷和黃讓。經過多方商議和考量,最終在明朝隆慶三年(1569年)設立了永安縣。
一
黃遷上書請求建縣
黃遷,琴江都嶂下人,曾任福建省詔安縣教諭,隆慶三年至京,疏乞討賊置縣。他隱居嶂下時,常到官山嶂吟詩作對,寫有《賦璋下八景詩》等,治家甚嚴,作有《為子析產序》。他兩次上表或上疏,請求討賊建縣。
第一次是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黃遷目睹各處盜寇屠寨之酷,于是與葉春秀、黃讓等人一起向伸威道副使方逢時建言,愿以歸善縣寬得都、古名都及長樂縣琴江都設縣,以求安靖,但因經歷郭文通不同意而擱置。
第二次是在隆慶元年(1567年),磜頭山等地的礦軍終于被兩廣都御使吳桂芳派兵鎮壓平定。吳桂芳會同贛南都御使吳百朋、巡按廣東御使王用禎等聯合上奏朝廷,請予置縣。歸善舉人葉春及也應詔上書,請求平盜。另有葉春秀等人在各個部門之間奔波了五年,每天都像申包胥哭于秦廷,吁請剿寇。
隆慶二年(1568年),黃遷赴京,再次上奏朝廷請求置縣,得到的回復是:“聞(知道了)。”黃遷的奏疏大意是:“賊寇雖然分散在各鄉,但聲勢相互倚仗,出入沒有固定的時間,無處不到。歸善、長樂、龍川這三個縣的人民都被殺害或俘虜,三個縣的墳墓都被挖掘,三個縣的房屋都被燒成灰燼,三個縣的女子都被賊寇劫持,三個縣的田地都荒蕪長滿了蒿草。到了丁卯年,已經沒有糧食可以收獲,一斗米的價錢高達三百,富裕的家庭開始用剩余的財產換糧食,接著就拆房屋上的木料來燒火做飯;貧窮的家庭開始靠乞討來免于死亡,最終卻倒斃在溝渠里。根本不能成為食物的蕉根、苧麻葉都成了維持生命的資源;糠皮、果核、稗子和糙米,已經是精美的食物。有的全家等死,有的淪為奴隸以求茍活,真是讓人痛哭流涕啊!”然而,朝廷重臣們暫又擱置了重新設置縣的提議。
二
黃讓父子飽受山賊摧殘
黃讓,是另一位事關永安置縣的重要人物。他的遭遇與事跡記載比黃遷豐富,也比黃遷慘痛許多。他一家的不幸遭遇,是建縣之前這一帶百姓痛苦生活的縮影。
兒時的黃讓,在父母的庇護下,生活得應該還是很快樂的。這從他的詩句里可以看出:“扇枕溫衾從此罷,采薪負米盡皆休。”父母去世后,這些無微不至的關懷,再沒有了。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黃讓的父母相繼身亡。黃讓時年16歲,向來非常孝順的他,在父母的墳墓旁守了三年。“痛失雙親何處尋,追思黑夜臥墳林。”“竊此古人廬墓事,吾今安敢負初心。”對雙親的思念,時時縈繞在黃讓的心頭,他為雙親寫下了不少詩篇。
通常歷史上的名人,小時候都會立下大志,要立言、立名、立德,以期不朽。黃讓也如是,《惠州府志》《廣東通志》等,都記載了他“少有大志,喜讀書,挾策學于莆田”。黃讓知道空有大志,腹內無學,也是不能成事的。他“幽里常自省,立雪不知深”,在福建莆田求學苦讀,學得滿腹經綸,然后學成回鄉貢獻他的智慧才學,建設鄉里。
在家鄉,黃讓娶妻鄒氏,先后生了4個兒子:啟愚、啟魯、啟榮、啟安。
在他求學、生娃這段時期,出沒于羊角山、藍能等地小股的山賊,已經發展為橫行閩、粵多縣的山賊大軍,東至興寧、長樂、程鄉、揭陽,北至河源、龍川,西至博羅,南至海豐、歸善,以及東莞,“無不罹其鋒”。
而且這些賊,農忙要做農活的時候,他們就回去做農民,閑得沒事時,他們就跑出來做山賊。他們都做些什么樣的壞事?“執官吏,質墳墓,擄人民,室妻女,焚廬舍,據土田”,殺人放火,還拿活人來祭他們的旗子,以圖勝利。
明代以孝治天下,百姓孝敬父母,對祖墳也是愛護有加。山賊利用這點,挖去人們先人的骸骨,讓人們拿錢來贖。各地的民眾,日日擔驚受怕,耕作也不能安心。山賊頻頻侵擾之日,又常逢饑饉之時,人們性命與衣食俱朝不保夕。
黃讓看著這些,又怒又愁,同時也擔憂著親人的安危。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黃讓的哥哥黃謙被山賊綁架了。
綁架黃謙的是葉千一伙。葉千是有名的“巨賊”,他向黃讓索要贖金。
黃讓只得翻箱倒柜,將自己多年來積蓄的三百金找出來,親自背到山賊的寨子里,將哥哥贖回。
山賊頭領葉千等得了這許多白花花的銀子,樂得眉開眼笑:“這銀子來得真容易。”
勒索者的心理,向來不肯滿足,成功了一次,便要再勒索一回。葉千摸著銀子笑道:“這個黃讓,這般急的工夫,便拿出這么多銀子,必定是個財主。我聞說此人在他父母墳墓旁搭棚子住了3年,必是個大孝子。”
小嘍啰們聽了,會意地點頭嘿嘿笑。
“小的們,將他父母的骸骨雙雙帶回來,莫使有漏,這回要他準備一千金,方可給他贖回去。”葉千命令道。
黃讓聽得這個兇信,趕緊跑去父母墳墓查看,果然見墳墓大開,空棺兩副,橫在地上。黃讓痛徹心扉,大叫一聲,昏了過去。
黃讓的兩個兒子黃啟愚、黃啟魯也聽說了祖父母的墳墓被挖,趕來看時,卻見父親昏厥于地,忙將父親扶起,掐人中,又喊了一陣,黃讓才悠悠醒轉,嗚咽不能成聲,兩個兒子抱著他,也倍感凄慘,一起哭起來。黃讓再也籌不出銀子,又不忍見雙親尸骨暴露在外,想到父母的養育之恩,黃讓悲不自勝。他偷偷地告別哥哥黃謙,“手足情深不忍離,含冤為父淚雙垂。此行虎穴無他念,不替親回誓不歸。”他也不告知妻子和兒子,孤身前往山賊所踞寨營。
只見儒生黃讓,從容走入葉千寨營,說:“我的先父母骸骨,你們取了來,只有我一個人痛切,我不來贖,就沒有別人來贖了。而我,還有我的妻子兒子為我心痛,這個不來贖我,那個也要來贖。我甘愿以我自身,換我先父母的遺骨回去。”
葉千等聽了,覺得很有道理,便將骸骨還給黃讓的隨從背回去,而把黃讓用木枷鎖住。
隨從背著骸骨回去,將這事告訴了黃讓的兒子黃啟魯、黃啟愚,他們也是極孝順的孩子,呼天痛哭,遍走親戚借錢。但親戚朋友們不是說窮,就是說苦,還有的連門都不讓進。到處走了10多天,仍是兩手空空。
黃啟魯無計可施,回家哭了一夜。第二日一早,瞞著母親和兄弟來到賊營大喊:“我家現在已經沒有了金銀,只有田地數頃,我要賣掉這些田地來籌款給你們,但這地契一定要家長簽名,不然人家不肯買。你們把我作為人質,放我父親回去。”
“這倒是真的。”賊人于是鎖了黃啟魯。黃啟魯效法父親,將自己作為人質,換父親回家。
結果,被綁了半個多月的黃讓虛弱地走在路上時,又被另一伙山賊劫去。
葉千一伙等了很久,還沒見黃讓背著銀子來。有一天,他們放下酒杯,讓人帶黃啟魯來。山賊們用繩索穿過黃啟魯的鼻子,黃啟魯鮮血滿面,痛楚難頂。葉千還不罷休,著人用繩子穿透黃啟魯的腳跟,再懸綁到木梁上。黃啟魯痛得昏死了幾次。
葉千用冷水潑醒他,怒喝道:“你要是還不快讓你家里人拿銀子來贖你,明天就把你的雙手雙腳全砍掉!”
黃啟魯忍著劇痛,笑道:“銀子實在是沒辦法籌措了,不過還是要多謝你放我父親回去,雖然我是這樣的慘痛,但心里卻是安的,我死了,也不怨你們了。”
葉千卻也良心未泯,見他如此純孝,心下生敬,對他用的酷刑,也放寬了些。
黃啟魯的哥哥黃啟愚聽說父親和弟弟各被賊綁架,受盡荼毒,又實在籌不到錢去贖他們,望天慟哭,想跑到賊人那里與父親和弟弟同死,又想到這樣死了,父親和弟弟仍是沒法活命。黃啟愚實在沒辦法,心下痛苦已極,只有呼天號泣,晝夜不絕哭聲。
兩處山賊知道后,也覺得這一家人實在是非常忠孝,心里也著實感動。想了半天,覺得他們可能是實在拿不出錢來了,便把黃讓父子都放了。
三
黃讓兩次提出建縣之策
黃讓并不是一般人。他以身犯險進入賊寨,已留了個心思。逃出生天的黃讓,處處留心防務、賊寇的分布、動態和走向等,盤算如何殲滅山賊,如何使民眾不再像他家一樣遭受厄難。
早在罹此大難的前兩年,黃讓就已有建縣之策,并曾去見官面提。那是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一天,他與黃遷等人上書時,提出設縣之策,但未能及時落實。
黃讓從賊寨出來,覺得設縣之事刻不容緩,他又去找時任兩廣總督吳桂芳,再度提出建縣之策。“歸善之古名,長樂之琴江,其地扼塞,多連峰沓嶂,兇人之穴也。去其縣各二百余里,賊一哨,民無所歸命,不如遂縣之,以安集其民,然后出兵四討,賊不足除也。”
黃讓的意思是說,古名(今藍塘一帶,挨著惠州)、琴江(今紫金上半縣)的地勢顯要,又很多山,是壞人盤踞的安樂窩。這兩個地方,離歸善(今惠州)、長樂(今梅州五華)縣治各有200多里路,山賊在這兩個地方出動搶掠的話,這里的百姓就沒辦法生活了。不如把這兩個地方合起來,設一個縣,使民眾有政府保護,然后發兵討伐這些賊人,山賊就容易除掉了。
吳桂芳聽了,拈須沉吟半日,深以為然,其后在隆慶元年上書設永安縣,就依的是黃讓這條方略。
四
永安設縣推遲十余年
其實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楊立被捕殺后,惠州府曾商議過置縣,歸善縣秋鄉、鳳凰岡、磜頭等礦徒活躍地點,距離縣治有五日路程;古名、琴江一帶,距離歸善、長樂各200余里,距海豐、河源、龍川亦二三百里,山川修阻,盜賊出沒。“欲定擇寬平之所,豎建衙宇”,創立新縣,以“遏寇沖、衛民生”。但有人提出“省事不如省官,增邑不如擇吏”,設縣之事便作罷。
本來“賊勢未平”之時,不少官員認為不宜置縣,前者郭文通這么認為,后者巡按御史楊標也這么認為。隆慶元年(1567年),兩廣都御史吳桂芳會同贛南都御史吳百朋、巡按廣東御史王用禎等提出,賴時清、李元立、黃鹿觜等盜賊首領都被殺,王西橋被捉,各“匪巢”黨羽也被消滅,十年來的頑固匪巢都被掃平,請予置縣。“善后無若置縣。把歸善的古名都、寬得都和長樂的琴江都劃出來成立新縣,這樣東江地區就不會有匪巢了。”
但繼任巡按御史楊標表示反對。楊標認為,以前建立城池都是在戰亂平定之后,雖然大的盜寇已消滅,但仍有許多盜賊滿布在四周,連一個士兵都靠不住。他甚至批評俞大猷:“試問在兩江地區,當時哪一塊土地不是賊寇的呢?俞大猷花費了四萬兩金子,只為了誘捕王西橋一人,卻讓鐘英率領全副武裝的士兵歸來,這引起了眾多的非議。然而,他們卻聲稱這是為朝廷掃平了巢穴,這是天意。欺騙上天,還有什么比這更大的罪過呢?”這剛建立不久的縣城,問題還多得很,就像生了重病一樣,這時候不去找藥治病,反而去追求富貴享樂,這完全是本末倒置,事情順序都搞錯了。
于是,在動蕩中,古名、琴江一帶幸存的居民又熬了幾年。
五
葉春及上疏痛陳“賊勢”
“臣去年五月離家,賊營府治百里之內,破三十余圍,殺萬人,陛下豈聞之乎?”歸善(今惠陽)舉人葉春及,于隆慶元年大膽向剛登基的隆慶皇帝質問。史料記載皇帝(或朝臣)的回應為:“聞。”
葉春及的家人、親戚、朋友,很多也像黃讓一家一般被賊人擄去索要贖金,遲了就撕票。他向皇帝痛陳官府的縱容:“賊人偵察的騎兵到了城外,卻沒人敢跟他們交戰,而是讓他們滿載而歸,就說已經安撫好了。賊眾既未解散,刀槍也沒有銷毀,依舊占據著百姓的田地,住著百姓的房子,隨意搶劫,毒害百姓更加嚴重。跟他們斗,百姓斗不過;去告狀,又會被說成是胡說八道。這就是善良百姓受苦受難,而惡勢力卻越來越猖獗的原因。山谷里天天有人被殺,而地方官吏卻天天設宴。他們虛報政績,掩蓋災禍。可憐百姓不可能有機會到皇帝面前告狀。”
黃遷、葉春及等對地方百姓的痛苦遭遇,寫得十分感人。
于是,在剿賊的同時,設縣之事也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并緊鑼密鼓地開始實施。
六
隆慶三年永安終建縣
為“控制要沖,以杜遺孽潛滋反側之謀,以貽生靈久安長治之利”,隆慶三年(1569年),朝廷下旨,割歸善縣古名都(即今秋香江流域的紫城、附城、烏石、九樹、瓦溪、九和、藍塘、鳳安、好義、上義等地)、寬得都(即今柏埔河流域的青溪、義容、古竹、臨江、柏埔、黃塘等地)以及長樂縣琴江都(即今琴江流域的龍窩、洋頭、蘇區、南嶺、中壩、敬梓等地)建縣,取名永安,意即從此永遠安定,并以烏石約安民鎮為縣治(即今紫城鎮)。
同時,以河源縣鴻雁洲置長寧縣(1914年改名為新豐縣),取“長久安寧”之意,析韶州府英德、翁源二縣地益之。初設縣時,知縣趙鉞在長吉都之沐河竹子壩(今屬連平縣)治事。
初建縣的永安,縣內繁華之地雖也有大族,但深山中二三十里無人煙,七百里山川編戶僅七里。
■文/圖:本報記者 凌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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