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法院積極弘揚“和”文化
擦亮“和和來”特色調解品牌
案件數量的升和降,是社會治理的晴雨表,也是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晴雨表。為最大限度地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和平縣人民法院堅持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探索前端治理的有效路徑,依托地域文化中的“和”文化,創新總結出“和和來”調解法,打造“傳統文化+人民調解”新模式,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搭建調解平臺,讓說事“有地方”。依托和平縣矛盾糾紛化解服務中心,搭建“和和來”調解室,派駐專職調解員2名、書記員1名,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有場所、有人員的目標。定期安排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到“和和來”調解室與群眾面對面交流,收集社情民意,及時掌握轄區內矛盾糾紛風險隱患情況。今年1至7月,“和和來”調解室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80件,調解成功589件。
開展專題活動,讓方法“有知曉度”。走進社區、鄉鎮,面向調解員開展“和和來”調解法專題培訓,今年以來,走進社區開展專題培訓2次。同時,以推進在職黨員“雙報到”、文明單位結對共建等活動為契機,聯合社區、鄉鎮開展專題普法活動,大力宣傳“和和來”調解室,提供調解服務咨詢,引導群眾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今年以來,開展主題宣講、法治游園會等各類普法宣傳活動7次,惠及群眾4300余人。
凝聚調解力量,讓解事“有合力”。構建“橫向跨邊聯動、縱向到底協作”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網格,橫向上與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婦聯等多家單位機構合作成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室等調解組織,形成涵蓋勞動爭議、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多個領域及行業協會的聯動銜接機制;縱向上構建以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為核心、以“和和來”調解室為載體、以無訟社區、無訟園區為輻射點的多元解紛體系,員額法官、調解員嵌入社區網格,精準對接轄區訴源治理司法需求。
運用示范訴訟,讓解紛“有助力”。運用“示范性訴訟”機制,在同一地區涉及群眾眾多、矛盾糾紛類型一致的大批量糾紛案件中,選取1至3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先行進入訴訟程序,由法官統一裁判尺度先行審理,并將判決作為示范訴訟樣本。在糾紛化解過程中,運用“和和來”調解法對矛盾雙方釋法明理,并輔以示范訴訟說明,積極促進類案源頭化解,達到“審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社會效果。
(本報記者 葉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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