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 為鄉村振興貢獻檢察力量
■鄧波群
在2月25日召開的全國脫貧攻堅表彰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莊嚴宣告,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完成了消除絕對貧困的艱巨任務,創造了又一個彪炳史冊的人間奇跡。習近平總書記總結了“上下同心、盡銳出戰、精準務實、開拓創新、攻堅克難、不負人民”的脫貧攻堅精神,并指出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要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激蕩人心、鼓舞士氣,為我們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鄉村振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重要任務。河源絕大部分地域為農村,鄉村振興任重道遠,大有可為。檢察機關必須強化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和強基導向,主動融入、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體現檢察擔當、貢獻檢察力量。
提高站位,積極融入鄉村振興大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實現鄉村振興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檢察院是人民檢察院,積極參與、融入、擔當鄉村振興工作責無旁貸。作為龍川縣人民檢察院和全體檢察干警應當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根本上摒棄鄉村振興事不關己的錯誤認識,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圍繞“生態龍川、現代龍川”的大局,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鄉村振興的建設者,在鄉村振興的具體工作中,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積極參與鄉村治理。通過3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農村社會治安得到根本的好轉,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強。必須建立健全常態化的機制,鞏固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成果,推進長效常治,決不能讓黑惡勢力坐大成勢,死灰復燃。要嚴厲打擊涉農領域、破壞鄉村振興的犯罪行為,堅決打擊懲治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行為、腐敗行為,維護農村地區的長治久安,讓群眾更安心更舒心。要更加注重綜合運用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的職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深入開展“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助力脫貧攻堅、促進飲用水安全”回頭看。堅持打擊和保護并重,對破壞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土地使用等違法犯罪,要加大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大保護自然資源、土地資源的力度,激發農民群眾履行保護職責的主體意識,與農民群眾一起守護耕地紅線,守護綠水青山、金山銀山。
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要堅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全面履行“四大檢察”職能,持續加大涉農檢察工作力度,切實維護農村秩序、農業發展和農民權益。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更多地關注進城務工人員,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婦女等弱勢群體,進一步加大國家司法救助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困難,切實防止因案致貧、因案返貧、因案增貧現象發生。要深入抓好“一號檢察建議”落實,確保無死角全覆蓋,織密農村兒童的保護網,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力量。
大力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大農村普法力度。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平安法治建設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建設成果的重要保障。檢察機關要結合當前農村實際和鄉村振興的需求,積極探索檢察普法供給側改革,大力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推進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鄉村治理模式。要深入推進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大力提高群眾的法律知識。發揮檢察優勢,大力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營造學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濃厚氛圍。2020年,龍川縣人民檢察院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創作民法典木偶戲,深入鄉鎮巡回演出,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民法典,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學習強國”平臺報道了這一做法。今后要加強這方面的探索,深入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讓習近平法治思想在農村大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發揮檢察職能,助推鄉村振興,是檢察機關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時代責任。檢察機關和檢察干警要以“建功必定有我”的擔當和“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懷,大力弘揚偉大的脫貧攻堅精神,積極做鄉村振興的建設者、推動者、守護者,為鄉村振興貢獻檢察力量、檢察智慧。
(作者單位:龍川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