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食品安全質量整治提升“三大行動”
將食品產業逐步打造成我市的金字招牌、拳頭產品、質量名片
近日,《2024年河源市食品安全質量整治提升“三大行動”實施方案》印發,決定在全市開展食品安全質量整治提升“三大行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表示,結合河源實際,針對人民群眾反映或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等環節,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提升行動,以實現全市食品安全水平逐年穩中有升,食品行業逐年提質增效,將食品產業逐步打造成我市的金字招牌、拳頭產品、質量名片,讓市民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有更多可知、可感、可獲得的體驗,以高質量市場監管工作助推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綠色崛起示范區貢獻市場監管力量。
開展即食類特色食品
安全質量整治提升行動
結合河源手信產業部署,聚焦河源即食類特色食品生產單位,加大監管力度,實現風險閉環管控,助推企業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提升行業管理水平,著力防控風險。
強化生產全鏈條全過程監管。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監督檢查水平提升年”行動,科學評定、動態調整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對高風險和問題線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對較高風險和中低風險企業按頻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實行風險清單化和閉環式管控。按照“一企一檔”“一品一策”“一域一檔”要求,對特色食品生產單位100%建立風險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組織開展河源即食類特色食品監督抽檢,實現生產企業監督抽檢全覆蓋。落實“321”約談機制,定期開展風險研判分析,有效防范化解風險。
提升企業質量管控水平。組織開展食品生產行業專家“診脈”幫扶行動,引導企業加強生產全過程管理,鼓勵企業導入運行HACCP、ISO22000等先進質量管理體系,提升規范管理水平;組織企業檢驗人員開展檢驗技能實操免費培訓,推動企業食品安全管控能力提升。
推動產業標準化品牌化發展。開展食品生產行業“粵食優企”提質賦能行動,通過優化行政許可服務、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強化誠信體系建設等措施,著力培育區域特色品牌,推動地方優勢食品產業集聚特色發展。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提升食品品質檔次。
加強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制度化示范化建設。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完善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齊配強管理人員。開展食品生產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評估,打造一批示范樣板單位。
開展旅游景點高速出口及服務區
食品安全質量整治提升行動
以旅游景點、高速出口及服務區的食品經營單位為重點監管對象,通過加強過程控制管理,強化執法辦案,創建示范標準引領行業提升,以點帶面、逐步推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質量水平。
加強過程控制管理。加強重點區域食品抽檢,實現重點區域食品經營者抽檢全覆蓋,加大對流通環節重點品種包括河源本地特產食品的抽檢力度,實現核查處置率100%,并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或提醒。
開展示范店創建培育。按照《廣東省放心食品經營店評價標準》全面開展“放心食品經營店”創建活動,力爭今年底前每個縣區建設完成不少于2家的放心食品經營店;結合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監管要求,增加監管頻次,進一步促進以點帶面,提升食品安全質量水平。
強化違法案件查處。集中監管力量,依法查處旅游景點、高速出口及服務區無照無證(含備案)經營、銷售無標簽標識食品或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銷售假冒偽劣或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案件線索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助推本土特色食品消費。引導旅游景點、高速出口及服務區食品銷售單位設立本地名優產品銷售專區等,積極推廣河源優質特色名牌食品,促進河源本地地理標志產品市場流通和品牌提升。
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
質量整治提升行動
堅持問題導向、科學監管、務實管用,注重智慧監管、落實分類監管、完善監管體系,推動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強化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監管。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風險分類分級清單,落實餐飲單位動態風險A、B、C、D檔定級,按風險等級科學有效實施行政許可審批和日常監督執法檢查。
開展美食名街(區)培優創建。結合我市實際,組織開展美食名街(區)培優創建,每個縣區培育1條以上在當地餐飲界具有較高知名度、餐飲網點高度集聚、飲食文化氛圍濃郁、餐飲出品有特色、食品安全有保障的美食名街(區)。
強化餐飲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利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試網”“食安快線通用版”APP等平臺,持續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提升管理人員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
推進社會餐飲“明廚亮灶”建設。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全面推進社會餐飲“明廚亮灶”建設,實現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90%以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100%、大型餐飲企業“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80%以上。
持續開展“直播查餐廳”活動。以網紅餐廳、無堂食外賣餐廳、大排檔等餐飲單位為重點,每個縣區至少開展1期“查餐廳”活動,并公開監督檢查過程,提升社會共治水平。(本報記者 張偉燕 通訊員 朱景峰 戴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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