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歌里的舊社會農民日常
■1919年,龍川,一個在烈日下曬谷的農民。(原圖現藏美國南加州大學圖書館)
河源傳統習俗從臘月廿四至次年農歷正月十五,都視為過年。在客家山歌里,有一些流傳數十年、上百年的山歌,反映了當時農民對春節這個原本喜慶的節日到來的心理壓力,揭示了當時社會經濟狀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困境。本文以紫金縣《舊時耕田歌》、寧山《舊社會農民五更歌》等為例,通過各縣縣志及民國報刊、行政報告等檔案資料,回顧舊時代的社會現實。這些山歌,不僅是歷史的見證,也是對社會不公和農民疾苦的控訴。
“長年耕田冇餐飽”:
民國時期“土里刨食”生計艱難
“窮人最怕過新年,地主追租又逼錢;冇糖冇肉還過得,冇米斷餐喊跳天。”這是紫金舊時流傳的一首山歌,深刻反映了舊時代社會貧富懸殊、地主階級對農民的殘酷剝削以及農民生活的艱辛。臨近年關,舊時衣食無著的窮人最怕這一時節,此時地主就來索要地租、房租,債主也來登門要債。
“窮人最怕過新年”,新年本應是喜慶團圓的時刻,但對于窮人而言,卻成了最為難熬的日子。這主要是因為新年期間,地主往往會加緊追租逼債,使得窮人的生活更加艱難。
“冇糖冇肉還過得”,反映了窮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貧困狀況。由于經濟條件有限,他們連基本的糖和肉都難以享用,生活十分拮據。“地主追租又逼錢”,地主階級通過收取高額的地租和利息來剝削農民,使得農民在辛苦勞作一年之后,仍然難以維持生計。新年期間,地主更是會加緊追租逼債,給農民帶來極大的壓力。“冇米斷餐喊跳天”這句話形象地描繪了農民在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時的絕望與無助。由于地主的剝削和壓迫,農民連基本的口糧都難以保障,生活陷入了極度的困境。
從山歌中可以看出,當年農民的生活十分艱辛。他們不僅要面對地主的剝削和壓迫,還要承受自然災害、疾病等帶來的風險。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他們依然要辛勤勞作,以維持家庭的生計。而新年本是喜慶的日子,但對于窮人而言,卻成了更加艱難的時刻。他們不僅要忍受地主的追租逼債,還要面對家人對美好生活的期盼與現實的巨大反差,這種心理壓力是巨大的。
這是紫金縣《舊時耕田歌》其中的一首。另外還有數首亦道出舊時農民生活的艱辛狀況:
冇衣冇著過寒冬,冇襪冇鞋爆跟公;最怕九冬霜雪夜,攬張蓑衣睡灶風(灶角)。
冇食借谷利最重,借一還三不過冬;放下禾鐮完了債,冷鍋死灶睡貓公。
竹篙打水兩邊開,奈有窮人命柬衰;長年耕田冇餐飽,三元兩角冇做堆。
在生產力低下,第二、三產業尚未得到發展的舊時代,土地是最大的財富來源。據1994年版《紫金縣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土地屬封建私有制,可以自由買賣。土地買賣分為斷賣、活賣兩種。斷賣,由買主永遠管業;活賣,則賣主仍有按約贖回權利。土地買賣結果,使大量土地為少數地主階級所占有。1950年統計,全縣有農戶 52260戶,耕地45.42萬畝,每戶平均耕地8.69畝。其中,占總人口5%左右的地主占有 30%左右的耕地。如藍塘區共有耕地3.9萬多畝,而地主鄧板粼一家則占有3000多畝。中壩中心鄉塔凹村共105戶,全村有耕地面積578畝,其中張僅光一戶就占有耕地326畝,靠租田耕和做長工的有86戶。
據1949年統計,在原河源縣,地主、富農、小土地出租者擁有土地25.31萬畝,占全縣總耕地的71%。 占全縣農業人口81.2%的貧苦農民,僅有耕地10.32萬畝,人均4分5厘地。
加之耕作技術落后,工具簡陋,生產發展緩慢,農民生活貧困。廣大貧苦農民靠租種田地,或給地主打長工、做短工過活,成為佃農和雇農。據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月紫金縣政府的《民富調查表》統計,全縣貧苦佃農和苦力謀生者(稱下等戶)17408戶,占總戶數40%。自耕農在正常年景,勉強自給。每逢災年,不少人度日艱辛,甚至逃荒他鄉。
該縣農作物以水稻為主,因此人的口糧亦以大米為主,部分農民間雜薯類,多數農民米、番薯、麥、木薯、雜糧、瓜菜混吃。歉年糧食不足,不少農民荒月靠土茯、蕨粉、山蒼葉、野菜充饑,常是“半年瓜菜、半年糧”。
地主所占有的土地,大量都租給佃農耕種。耕種所需的種子、肥料、畜力、農具和全部用工,均由佃農負擔,每年早晚兩造佃農向地主交納地租,多數交實物。藍塘區沙塘村地主張伯英, 一家6口出租耕地68.8畝,年收地租谷1.005萬公斤。租佃的形式,一般有永佃、定期和不定期三種。永佃,是佃戶從土地占有者手中取得的永遠耕作權,佃戶還可以將田轉讓他人耕種;定期的,由租佃雙方議定租耕年限,訂立合約;不定期的,一般為三年以下,隨時可以退耕。地租有兩種形式:一是死租(固定租額),按水利和土質條件劃分租額,每畝租額(谷)一年為1至3石不等,不論年景豐歉,均按租額交清,不得減免;二是分租,以收獲時實際產量按固定比例分成,地主最少得40%-50%,最高得60%。在災歉之年,佃農無法按額交足,地主則可將欠額轉為借貸,按高利計息。
失去土地的農民,不少成為地主的雇工。雇工分長工和短工。長工雇用期一般1年以上,農忙耕田種地,為地主到佃戶家挑運租谷,農閑砍柴,做雜工,每年有工資,一般有寒、暑衣服各1套,稻谷150至300公斤不等;短工,多在農忙季節臨時雇用,每天工資大米1至3升,有的只食兩餐飯,不給工資。
“窮人到底受貧窮”:
農耕時代,勤勞未能致富
山歌也有反映雇工困苦生活的。曾流行于埔前泥金一帶的《十二長月工歌》(羅滌良記詞,陳勛華記譜),是這樣唱的:“正月阿哥去返工(啊),一手勺飯兩手捧(啊)。爺姐養(亻厓)無長進(喏),腳長手長待別人(啊)。二月阿哥去犁壩(啊),一型兩犁天未光,手拴牛繩吊頸死(喲),想著爺姐心頭軟(喏)。”一唱三嘆,甚是凄涼。
1958年12月,邑人程建民收集于原河東寧山一帶的《舊社會農民五更歌》,也反映了農民終歲劬勞,所獲卻不足果腹的苦況:
一更嘆來嘆貧窮,年年借債年年窮,賒借無門無典當,窮人到底受貧窮。唉呀哉,鍋頭睡貓公。
二更嘆來嘆饑荒,一餐分做幾餐糧。煲了一筒糙米粥,唔曾轉碗又清光。唉呀哉,肚皮粘背囊。
三更嘆來嘆奔波,有做有食樣奈何。割脫禾頭冇只谷,債主上門唔帝多。唉呀哉,門檻踏得窩。
四更嘆來嘆風霜,北風一起心就慌。爛衫爛褲冇得著,寒冬臘月正冤枉。唉呀哉,腳下屯(發抖)緊上。
五更嘆來嘆凄涼,換凈鍋頭冇米量,窮人就系多苦難,餓得骨瘦面皮黃。唉呀哉,何日得春光?
此歌謠以河東客家話套竹板山歌腔唱。
據民國十八年(1929年)國民黨縣長歐陽洸填報的《河源縣縣務調查》,縣屬人民生活狀況是:“除耕田外別無生活,近年迭遭兵匪,重以蝗旱,生活狀況苦不堪言。”人民工作狀況為“多屬勞農工作”。務農間隙,則兼營小販。女性協助男子務農之余,兼做女紅、樵牧、耕植。
而在外人看來,東江流域的人民是很勤勞的。1948年,一個叫盧中度的人到東江一帶進行水源考察,見東江上游多屬山間峽谷,較大的局部原野亦不多見,有之亦僅為一較為平坦的壩子,在此等壩子上面,則往往為人煙聚居的地方,久而久之,便由村落演進為圩市。如和平縣內的貝嶺、黎咀、彭寨、貝墩,都是建立在這等壩子上面的。在此段上游流域,因為地勢崎嶇,傾斜度大,又以到處童山濯濯,保水力弱,流量無常,故亦無水力利用的可能。此處居民,雖把這些稍為緩低的山坡筑成梯田從事耕作,但在礫質砂土的山地,人工灌溉十分困難,所以不適于種植稻作,只可視作旱耕作物地帶,栽種甘薯、木薯、包粟、豆類、蕎麥、小麥、花生之類。在貧瘠的山嶺間,則以松柏科樹木最多,然而蔚成林的甚少,十年以上的林材亦不多見,但在臨江兩岸,卻常可見局部的雜樹林多處。由合水至東水的河流兩岸,乃以竹樹最多。可見當時居民是頗能因地制宜的。
冇食借谷利最重:民國農村借貸的艱辛與無奈
“冇食借谷利最重,借一還三不過冬;放下禾鐮完了債,冷鍋死灶睡貓公。”
這支紫金山歌深刻揭示了舊時代農民深陷沉重債務、生活困苦的社會現實。它不僅是歷史的見證,也是對社會不公和農民疾苦的控訴。
“冇食借谷利最重”,在糧食短缺、無法自給自足的情況下,農民不得不向地主或高利貸者借糧。然而,這些借貸往往伴隨著高額的利息,使得農民在償還債務時面臨巨大的壓力。“借一還三不過冬”進一步揭示了農民債務的沉重。即使只是借了一部分的糧食,到償還時也需要付出三倍的代價,甚至這樣的高額償還也無法幫助農民度過寒冷的冬天。這反映了農民在借貸過程中被剝削的殘酷現實。“放下禾鐮完了債”,描繪了農民在收割完莊稼后,首要的任務就是償還債務。這意味著農民在辛勤勞動一年之后,大部分收獲都被用來還債,自己只能獲得極少部分的生活資料。這種生活狀態無疑是非常困苦的。“冷鍋死灶睡貓公”:這句話則形象地描繪了農民在償還債務后的生活狀態。由于糧食短缺、生活困頓,農民只能忍受著饑餓和寒冷,連基本的溫飽都無法保障。鍋是冷的,灶臺上沒有火,連貓都只能蜷縮著睡覺,這種場景生動地展現了農民生活的艱辛與無奈。
由于缺乏生活資料和資金支持,農民在面對自然災害、疾病等困境時往往束手無策,只能求助于高利貸者或地主,從而陷入更加深重的債務困境。
據記載,明朝至民國時期,紫金縣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借谷還谷。這種形式農村極為普遍。期限一年,在早晚兩造糧食收獲時分兩次償還。民國三十年(1941年)前,年利率多為20%—30%。民國三十二年后,利率大幅度提高,有的 “一本一利”,即借谷一石,利息也是一石,相當于月利率8分3厘。也有“一本兩利”的,到期還不清時,將結欠的本息再立據轉借,稱為“利轉本,利滾利”。該縣農村70%的貧苦農戶每年要借糧度荒,均不同程度地受高利貸者盤剝,有的被剝削得上無片瓦、下無寸土,有的被迫賣兒賣女、背井離鄉。據埔美鄉第十三保(今黃塘鎮拱橋村)統計,僅在民國三十二年,就有4戶貧苦農民逃荒江西。
另一種是借錢還錢,多在圩鎮工商界流行。借款周期分為3天、5天、10天、 一個月等。 息分圩子利(3天)、月子利等,其利率一般是加1—3。如借款10元, 一個月的利息為1元—3元。人們稱為“眨目利”。
此外,還有借錢還谷的,人們稱為放“青苗”。也有借谷還物等形式,其利率都與上述二者相差無幾。
清朝至民國期間,河源縣糧食均是自由借貸、自由買賣、自由交易。農民所生產的糧食,除每年上下兩造向縣衙交納“田賦”外,還要向田主富人交納田租。除此,如遇災害襲擊,窮人要到圩場買米度荒,其時,市場糧價高昂,一般要10元大洋銀,才能買到1石谷(60公斤),若要向富人借糧,即借1石谷,半年后要償還本利2石谷。據民國時期史料記載,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全縣所產稻谷總量約達110 萬石(6.6萬噸),約計交納地稅、田租谷占60%左右外,農民的糧食僅占40%左右。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左右,河源縣大力推動合作社發展,并由農業銀行代放農貸。1934年元旦,河源縣的合作事業指導員辦事處請來三江中學劇團,借河源城粵劇臺公開表演《合作之花》一劇,觀者極為踴躍,達3000人。劇目計分6幕:一,快樂的家庭;二,劣紳輩高利貸的剝削;三,大腹賈利潤的榨取;四,農村的崩潰;五,提倡合作;六,復興農村。其內容則是描寫一快樂家庭,當時生活頗為富足,后因年歲荒歉,政治失常,地主劣紳高利剝削,大商階級壟斷市場,以至民生憔悴,農村崩潰,將一個美滿家庭弄得七零八落,流氓環生,社會秩序日趨險惡。良好的農村少年不得不鋌而走險,反勸當時敗類分子努力生產以圖自救。后政府提倡合作事業,派員落鄉宣傳,指導組織,大得農村群眾歡迎。于是各種合作社逐步實現,生產日增,農村經濟從此發展,七零八落的家庭亦得復興。
但因為合作社是新興的事業,人們還沒有多大的信心,因此業務完全是以信用為主。憑著農貸的吸引和農民的需要,工作得以順利推行。至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底,三四個月之間,計組織成立村合作社及假登記社89家,貸出款項30余萬元。以鄉、鎮、保為單位,推動組織鄉、鎮、保合作社。至同年底,計完成鄉鎮社5家,社員672人,社股1145股,股金總額5853元;保社54家,社員7569人,社股8823股,股金總額95107元;專營社4家,社員195人,社股388股,股金總額1660元。合作社對于墾殖、水利、農產及特產等專營業務和機關、學校消費等農務,也盡力去推動,使其日趨發展。
紫金縣亦在推動發放農業貸款。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廣東省銀行紫金辦事處首次對本縣發放農業生產貸款。至民國 三十五年共計發放427.66萬元,收回331.11萬元,余額96.55萬元。其中,民國三十四年發放綠肥款20萬元,種子款10萬元,冬種款30萬元(以上為法幣),貸款期限1年,利率1分2厘 。
然而河源縣貧農特多,除一部分得到貸款救濟外,多數為地主高利貸所壓迫,農村經濟窘迫異常。在農貸方面,雖由農行直接放貸,但貸額有限,手續繁雜,未能普遍,真正貧農不能得到農貸實惠,影響農業增產不少。(《廣東農訊(廣州1947)》1948年第7期)
■本報記者 凌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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