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辱若驚”才能“寵辱不驚”
——讀老子《道德經》感悟
■李成東
老子《道德經》言“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意思是得寵和受辱都很驚恐,好像受到驚嚇,重視榮辱這樣的大患就像重視自己的生命一樣。何謂寵辱若驚?老子認為“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意思是獲得就感到格外的驚喜,失去則令人惴惴不安,得寵和受辱都好像受到了驚嚇。
“寵”,古今往來,在信任、提拔、表揚、獎勵、賞賜、吹捧、贊頌等方面獲得極致展現,讓人得名得利或名利雙利。因為得寵則榮,名利雙收,受辱則賤,而無利可圖,所以世人都喜寵懼辱,求榮避恥。
因為得“寵”能給人帶來賞賜、名利、地位、溢美等等,追“寵”得“寵”便成了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目標。因為追“寵”得“寵”,不擇手段、追名逐利、爭風吃醋、沽名釣譽、攀龍附鳳、趨炎附勢、狗仗人勢等一大串與“寵”相關的貶義詞脫胎而生,既極大豐富了詞匯,又詳盡展示了“寵”的百態人生。
殊不知“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出自《道德經》),結果是榮于“寵”又辱于“寵”,甚至死于“寵”。縱觀歷史,此類事此類人還真是不勝枚舉:三千寵愛集一身的楊貴妃被縊死且用紫褥包裹尸體,入土連棺材也沒有;靠踢球受寵發家的高俅,官至簡國公,可謂榮耀無比,位極人臣,最終亦是身敗名裂,落得個“陋室空堂、衰草枯楊”的境況;號稱九千歲的閹黨魏忠賢在明熹宗死后不久就被崇禎同志下令貶到鳳陽守祖陵,繼而又派人逮捕治罪,醒目的魏忠賢趕緊在逮捕前畏罪上吊自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和珅,乾隆皇帝剛駕崩就被嘉慶皇帝以二十條大罪下令逮捕入獄,查抄家財,后在獄中被賜自盡;“紅頂商人”胡雪巖官至候補道,銜至布政使,官階至二品,賞穿黃馬褂,最終被革去道員職銜,在窮困潦倒中死在租住的小屋里……
看來,老子“寵辱若驚”的觀點是大有道理的。然盡管一寵一辱、座上客與階下囚的距離只有一厘米、一瞬間,盡管得“寵”會讓人身敗名裂、死無葬身之地。但世人明知“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的道理仍心甘情愿地重蹈覆轍,明知追“寵”得“寵”是飛蛾撲火仍要前仆后繼地“撲火”,明知榮辱得失如曇花一現仍要焚火燒身。這是為何呢?究其原因固然諸多,最根本的一條就是功利之心在作祟。世人因有名利之心,為了追名逐利,就必生貪爭之念;有貪爭之念,互相之間就會因利益紛爭鬧矛盾,到了無法調和的時候就必然會互掐,繼而大動干戈,最終就會因寵辱相爭而招致大患。
老子是圣人,他能把榮辱得失看透看開,能做到不為榮辱所累,超脫于榮辱之外。老子的榮辱境界,是我等吃人間煙火的塵世凡人所高山仰止、望塵莫及的。我們雖難以達到老子這么高大上的榮辱境界,但我們至少可以用“寵辱若驚”來鞭策和警醒自己,使自己能夠用平常心看待榮辱得失,知曉“得之我命,失之我幸”“居安思危,得寵思辱”和“塞翁失馬,焉知禍福”的道理。只有這樣才能用平常心看待榮辱,得之未嘗是一件好事,失之未嘗是一件壞事;只有這樣才能毀譽不動于心、榮辱不勞其神,不為榮辱所累所傷所害;只有這樣才能擁有淡定自若、豁達泰然的心態與境界,做到“寵辱若驚”而“寵辱不驚”。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其位謀其政做好分內事就是盡責,在江湖就做一只閑云野鶴,正如明人洪應明所書“寵辱不驚,閑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漫隨天外云卷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