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人民法院:
庭前調解化糾紛促和諧
近年來,連平縣人民法院以群眾滿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抓前端、治未病,為群眾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糾紛解決方式,減輕當事人的訴累,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高效調解+庭前履行
糾紛圓滿解決
“真是沒想到,案子在開庭前就調解成功并拿到了賠償款,省時又省心,太感謝法官了。”近日,連平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被告謝某乙當場履行賠償款6.8萬元,原告謝某甲在收到賠償款后,向法官連聲道謝。
去年,謝某乙駕駛輪式裝載機械牽引攪拌機,因左轉彎與對向由謝某甲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接觸碰撞,造成謝某甲受傷及摩托車損壞,謝某甲構成十級傷殘。經認定,謝某乙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謝某甲承擔次要責任。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謝某甲將謝某乙訴至連平縣人民法院。
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鐘巧萍仔細審閱了起訴材料及各方證據,認為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而且雙方未購買保險,解決糾紛的最好辦法就是調解。鐘巧萍及時通過電話與雙方溝通釋理,在此過程中,她發現雙方當事人有一位共同好友,鐘巧萍聯系上他們的好友,以其為溝通橋梁,用“背靠背”的方式給當事人調解。接著,法官又召集雙方進行了現場庭前調解,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引導雙方互諒互讓,經過耐心的釋法析理,當事人雙方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謝某乙當場向謝某甲支付雙方約定的賠償款6.8萬元,謝某甲出具收據后,提交了撤訴申請書。至此,該案順利解決。
法官調解止紛爭
20年糾紛一朝結
這是一起延續了20年的糾紛。2003年,嚴某因建房向連平縣忠信鎮個體戶吳某購買材料,欠下材料款,吳某催收了10多年,嚴某仍未付清。2016年嚴某離世,吳某向嚴某妻子主張該筆欠款,多次催要均無果,吳某向忠信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吳某于今年4月向連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起經濟糾紛,20年未得到解決,承辦法官周春岸閱卷后認為這對雙方身心都是負累,這起“持久戰”式的糾紛最好通過調解解決,讓雙方關系得到緩和。
深入了解雙方當事人訴求后,法官耐心細致地向雙方講解買賣合同的相關法律條文,希望嚴某妻子以誠信為本,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經過多次“背對背”“面對面”溝通后,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嚴某兒子當場結清了材料款,雙方握手言和,原告自愿撤訴。(本報記者 劉燁華 通訊員 徐曉曦 周晨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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