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醫?;? 10家醫療機構被罰
市醫保局:發現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可舉報,查實后將按規定獎勵
○本報訊 記者 朱曉穎 近日,市醫保局公布了10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涉及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違規行為,旨在進一步打擊欺詐騙保行為,不斷規范醫?;鸬氖褂?,切實守護好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10家醫療機構違規行為分別是:和平縣人民醫院存在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行為;河源市人民醫院存在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行為;龍川縣中醫院存在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行為;紫金民康精神病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紫金縣藍塘中心衛生院(紫金縣第二人民醫院)存在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行為;河源市深河人民醫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行為;河源光明眼科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東源正和精神病醫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河源健華中醫醫院存在過度檢查、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和平西郊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
市醫保局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等有關規定,對以上醫療機構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回違規醫保基金并進行罰款。
市醫保局提醒,如發現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請及時向當地或上級醫保部門舉報,醫保部門查實后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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