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網絡購物普法指南,請查收
“雙十一”期間,除了各種眼花繚亂的產品、紛繁復雜的折扣優惠,還有隱藏著的諸多售后糾紛,如商品價格“明降暗漲”、產品損毀、購物詐騙等。對于網絡購物,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彥紅進行了相關普法。
記者:商家虛假定價,有何風險?
李彥紅: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否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規定,可知經營者可能面臨如下處罰: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商家虛假定價、商品價格“明降暗漲”的行為涉嫌價格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可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對此,消費者遇此情況可以截圖取證、保留消費憑證和溝通記錄,向電商平臺、消費者協會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記者:商品損毀,該由誰擔責?
李彥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明確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快遞簽收前,商品丟失或損毀的風險由賣家承擔,買家可以要求賣家重新發貨或者直接申請退款。對此,需要注意的是買家在簽收快遞時一定要當場驗貨,拍照留存證據,及時向商家反饋,保存好相關網絡購物憑證進行有效維權。
記者:網絡購物,如何防范詐騙?
李彥紅:網絡購物常見詐騙方式主要包括虛假電商物流客服詐騙、刷單返現詐騙、中獎免單詐騙、虛假紅包詐騙等,對此買家需要注意盡量不要過度提供個人詳細信息,如真實姓名、具體地址、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選擇正規網站和平臺上的商家,選擇官方平臺支付方式,盡量避免線下交易;不輕信快遞單上的二維碼廣告,不點擊不明來源的鏈接,拒絕刷單返現誘惑和下載陌生APP等。
(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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