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有政聲 澤被后人
——那些明代在外做官的河源鄉賢
■市民在聽李錫歡老人講述李燾祖孫三代的故事
■2014年9月,李氏族人齊聚修繕完畢的李燾故居,學習、傳承李氏家訓。
明代學而優則在仕的今河源地區各縣鎮鄉賢,并不少見,得以入祀鄉賢祠。能入鄉賢祠的古代官員,須得具備清正廉明、愛民如子、學識淵博、品德高尚和政績卓著等特點,這些特點是當時社會對官員的普遍期望和評價標準。
翻閱清代各地縣志中,能在縣志中記下了一筆的外任為官的本邑賢人,首要是清正廉明;其次是關心百姓的福祉,積極為民請命,解決百姓的困難。同時,他們很關注地方的建設,推動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這些鄉賢皆具備較高的學識和文化素養,熟悉國家法律和政策;他們勤勉政務,為地方發展作出顯著貢獻,得到了上級和鄉民的認可,展現出了卓越的領導能力。
謝廉:明初到越南當縣令
謝廉,字子清,號云谷,河源人,生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永樂中以監生令交趾芙蓉縣。明成祖永樂五年(1407年),置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永樂六年(1408年)6月1日,明廷正式下詔書,把“安南”更名為“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交趾行省)。明仁宗宣德二年廢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仍為安南國。謝廉正是在明帝國對交趾進行行政管理時上任的官。
謝廉為人剛正自持,當時芙蓉縣才開始創設,境內尚頗多盜賊,謝廉提兵入其巢穴,賊匪皆成俘虜。他信賞必罰,是以人人盡力。不久,以丁憂去職,后復出任樂安知縣。謝廉頗仁愛,催收租稅時盡量不打擾民眾。任期滿后,退休回到老家河源。永樂十七年(1419年),交趾發生潘僚之亂,諸臣驚惶逃竄。此后數年,明軍所派軍政官員,無法使局勢平定。彼時,謝廉正在菜園里勞動,聽到消息,長嘆道:“使廉在彼,當以身殉國,何偷生為!”說畢怒氣填膺,手中鋤頭不自覺一揮,正中其足,流血滿地。
正統十二年(1447年),謝廉卒,享壽82歲。他作有《河源遷學記》,載于《河源縣志》。
柳州知府陳駿投榜退賊
陳駿,字仲良,河源人。永樂庚子年(1420年)舉人,歷官屯田員外郎,遷廣西柳州府知府。時馬平、宜山兩地有賊寇起事,當時陳駿才剛剛到達柳州,賊寇將柳州城圍住。陳駿從容地寫就一張文告,投于城下,示以禍福,準許他們投降自新。山寇們看了,議論紛紛,都覺得很有道理,不愿賠上身家性命去賭不可知的前路。有山寇向陳駿說明其圍城緣由而退。陳駿又到各處堡壘開誠布公諭以情理,山寇“皆投戈去”。
陳駿曾與廣西參將都督同知孫麒一同出征,孫麒重斬級,陳駿重生擒,打算抓一個俘虜來了解情況,但孫麒不以為然,派了個兵卒叫張胡的去當間諜打探消息,到了約定的日期還沒回來。有獻功者帶了信來,孫麒閱之,并看到了張胡的首級,這才信服,最終采用了陳駿的建議。(《同治河源縣志》《粵西文載卷六十四》桂林府通判汪森編)
在柳州知府任上,陳駿對城池、學校之類公共建筑進行了一番修葺,使之堅固。某年正值荒年,周圍有不少饑民流離求生。陳駿牽頭組織了一場賑災行動,“全活甚眾”。(《廣西通志》)
馬驥:灌陽名宦,發展農業生產
馬驥,字子良,河源縣城鎮人。明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舉人。宣德五年(1430年)官任廣西灌陽縣知縣。他居官清廉,政務異績,興利除害,積極組織瑤民發展農業生產。明正統八年(1443年),其父逝,辭官奔喪而歸。當地士民感其德,聯呈上憲報部,崇祀“灌陽名宦”,載入《桂林府志》。
馬驥回河源后,見本縣小江(新豐江)一帶無圩鎮,盜寇充斥,危害百姓。他毅然捐資數百,帶領居民,擇形勝之地,開辟興建回龍圩鎮,與鄰近鄉村遙相互望,盜寇騷擾減少;又見小江與東江匯合于下城,若是大雨季節,江水暴漲,泛濫成災,他主動設法發動群眾,疏去牯嶺之水,引入下江,民賴以安。縣人感其功,聯呈上憲報部,奉祀鄉賢,以彰其德。
“百粵特秀”馬升:歷任福建、廣西多處知縣并有政聲
馬升,字廷進,河源人,明朝成化癸卯舉人(1483年)、甲辰(1484年)進士,是成化年間唯一一個在科舉考試中“聯捷”的,被授建“百粵特秀”牌坊于河源北門。歷任福建沙縣知縣、建寧知縣、福建延平府同知、廣西潯州知府。在福建、廣西任官時,當地縣志對馬升評價很高:卓有政聲,經畫筑城,民尤賴之。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馬升到任福建沙縣。1488年,福建沙縣遭受了一場大洪水,無家可歸者萬余人,原任知縣救災不力,民情激憤。馬升在危難中擔任沙縣知縣。馬升馬上指揮搶險救災,頒布文告,嚴禁衙吏貪腐,嚴禁盜賊作亂。很快,人們重建了家園。
弘治四年(1491年),馬升到福建建寧當縣長,是建寧縣的一把手,大小法、政、軍事都是他一手抓。他為建寧維修好了城墻。弘治四年,巡按侍御吳一貫奏繕諸城池,知縣馬升乃循舊址拓建,壘石為基,壘磚為壁,三面臨溪,惟西依大嶺諸山。周長七百九十三丈,高二丈,女墻二千六百四十有奇,有六個門,于弘治六年冬建成。
馬升在任內做了大量的實事、好事,所以建寧縣曾將馬升請入他們的遺愛祠,這個祠是專門紀念那些為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的歷屆地方官。
弘治九年,馬升升任延平府同知。在延平任上,治下的尤溪,有刁民聚眾作亂。馬升有勇有謀,單騎前往,憑三寸不爛之舌,向亂民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訴他們作亂不僅得不到錢財,還有可能丟了性命。亂民聽了,這事沒法干啊,遂解散。弘治十三年,馬升升任廣西潯州府知府。
潯州城西北有峽,曰大藤峽,猺(瑤)寇據之,老是到潯州城侵擾,馬升撫平之,民賴以安。
廣西大藤峽之亂,是廣西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在全國都有影響,自明洪武年間到天啟年間,歷時250余年。雖然是一個地方要員,馬升并沒有力量將這匪亂鏟平,他只能“疏”“撫”。也許因為看到潯州之亂,百年難平,馬升心生退意,過了些年,他上疏說母親老了,要回家奉孝了。
馬升死后,入祠河源縣鄉賢祠,同時被祭祀的有古成之、鄔大昕、李燾等。鄉賢祠已廢。
在河源北門外隔塘,曾有一座“百粵特秀”牌坊,是為馬升建的。
馬升的“百粵特秀”,讓河源人光榮了幾百年。同治河源縣志把河源歷代進士數了一番,說到馬升時,編志者說:“聯捷者,只馬升一人,有嶺南特秀之目,蕊珠桂斧,接跡相望,則是當世之所盛稱者。河源且全有粵東文學榮名,何多讓焉。”
何儆:弘治年間“力為殲盜”
何儆,字子勗,龍川人,弘治甲子(1504年)舉人,授陸川知縣。當時頗多匪盜,何儆“力為殲之”,升判福州。僅任五日,即解官歸。離職后不到一個月,府中囚犯起事越獄,上官多罹其難,提前辭官走人的何儆,仿佛對此有先見之明。
回到龍川老家后,何儆將祖上遺留下來的田宅都讓給了諸弟,自己無田產之累,與謫官、同鄉等同道中人往來談道,恬淡度日。后祀鄉賢。
劉升:赴任四川,恤民撫貧
劉升,龍川人,號元山,隆慶庚午(1570年)舉人,授山東壽光教諭,遷四川通江、隆昌兩縣知縣。劉升性情寬和長厚,以德化民,不久升任成都知攝府尹,前后治蜀十三年。時播川有亂,不少川民遇難,肝腦涂地。劉升所得俸錢,悉軫恤殮葬之。擢升僉憲,未赴任,歸龍川。后劉升遷居廣州林下,著書自娛,捐義田租百石,資助貧困不能養葬婚嫁的族人。因其德行,曾被舉薦為鄉飲正賓。享壽83歲。
劉康:從容治理縣政,有君子之德
劉康,字志寧,河源人,正統年間(1436—1449年)任高郵州知州,州處要沖,事多,民疲于奔命。劉康到位后,從容治理縣政,凡賦役差遣,量事勢輕重,酌道里遠近,審民力厚薄,諸事稱宜,催科不假鞭撻。有次州中大旱,劉康徒步百里,禱雨輒應。后守桂陽,亦有惠政。享壽83歲。祭酒吳節稱其有君子之德。
李燾:為民造福,三宣民眾沐甘霖
源城區上城街道的“李燾故居”中堂掛有一匾額曰:三宣霖雨。“三宣”概指云南。明代云南布政司領宣慰司六:車里、木邦、孟養、緬甸、老撾、八百大甸;宣撫司三:南甸、千崖、隴川。李燾曾任官云南,頗有政績。此匾即因此而授。
李燾(1544—1625年),字若臨,號斗野,河源縣城鎮上城石獅李屋人。明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先后做官15任計50年,直到云南巡撫,后人稱其為“槎城之魁”。
明隆慶二年,李燾考中進士后,授福建泉州府推官,不久,調任浙江金華府同知。李燾辦事作風嚴謹,注意調查研究。在金華時,他發現監獄里關押的7個犯盜墓罪的人有冤情,就深入民間探訪,經多方查證,終于使冤案真相大白,7個疑犯獲釋。后來,李燾調任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隨后多次升遷,在萬歷皇帝登基時恩封奉直大夫,并三代一起追封。
萬歷六年(1578年),李燾升任湖廣衡州知府。任上,他不畏權貴,將犯案的惡少繩之以法,百姓都稱他為神明。《湖南通志》“名宦”中有傳。
李燾為官清正廉潔,治理屬地很講方式方法。萬歷中后期,李燾因做出不錯政績而青云直上。
在廣西任布政司參議期間,李燾針對瑤民的特點,法理并重,三年后,當地就出現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良好社會風尚。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時任湖廣按察使的李燾,因“楚宗之亂”罷官回鄉,隱居于瀧下(雙下)。萬歷四十年(1612年),朝廷中浙黨失勢,東林黨人追究“楚宗之亂”的責任,朝議起用老臣李燾。先是恢復其官職,繼而改遷任云南右布政。李燾罷官后居鄉7年,時已69歲。
李燾到任后,不顧年歲已高,時常翻山越嶺,過激流、攀峭壁,視察土司及州縣,觀風化俗,體察民情。李燾勤政為民,辦學訓俗,興利除弊。為安置流民,李燾鼓勵流離的民眾開墾荒地,凡開荒者,前三年免稅賦,三年后酌量起科。又改革鹽井積弊,整頓鹽井提舉司。“墾田數萬頃,增鹽餉千余,民食其賜。”他以土司自治的方式治理地方,增設流官知州,設立云龍州治。因云南多為荒僻地,各地州縣多四面環山,地勢險要,交通不便,土酋每每作亂,法令空疏,盜賊滿地,地方官府四處無援,常常發生地方官員被殺及土酋作亂事件。為解決這些社會秩序問題,必須開通官道,連通地方道路,使官民得以進退。李燾積極附議開辟西路通道,并毅然身任負責開路之事,度地畫圖,精心謀劃。度量經費,以鹽井收入供開路之費,為開路事殫精竭力。經數年開路,通一方之血脈,“辟西路千五百里,軍民得以進退。”李燾開通滇西路之遠見,直至清代,滇西路仍為穩定云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李燾在云南布政司任右布政三年、左布政三年,治理云南六年。萬歷四十六年冬(1618年)入京述職,考績稱最,得到朝廷授封官階為“通奉大夫”(從二品官階),三代一并追封。李燾舊居門匾“三世二品”便是從此而來。當年,李燾被提升為云南巡撫(照例加掛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為云南省的最高長官,同時還兼管四川、貴州兩省兵餉,達到其仕宦生涯頂峰。
李燾逝世后,邑人感其德,在河源縣城鎮上城縣衙后街建“尊德祠”作紀念,祀郡邑鄉賢,事跡載《廣東通志》《惠州府志》。
■文/圖:本報記者 凌麗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