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精準把握群眾訴求多點發力破解難題
讓電動車“動有所能”“居有其所”
■公共充電樁的普及為群眾出行帶來了便利 本報記者 馮曉銘 攝
■本報記者 梁驅遠
“河源國家高新區外來人口多,充電樁也比較少,本來為了方便上下班買了新能源汽車,結果充電倒成了問題,我們通過‘面對面’機制反映了這個問題,很快就得到了解決,現在我在家門口就能充電了!”看著河源國家高新區科技四路近期新建成的電動車充電站,家住東江豪苑的郭先生說。
今年6月,我市召開第六場“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就“電動車充電與安全”問題“面對面”傾聽群眾心聲、回應群眾關切。近半年來,針對群眾提出的公共充電樁不足,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物業管理等問題,我市各有關部門加強聯動、通力合作,持續補齊城鄉建設短板,提升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加快規范充電樁報裝流程,強化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安全使用電動車和文明出行,解決民生難題,讓群眾獲得感更加充實。此前,我市公開征集群眾“電動車充電與安全”訴求事項350宗,已解決群眾反映問題341宗,還有9宗階段性辦結。
加快集中式充電站建設
為市民“幸福指數”充電蓄能
近日,和平縣貝墩鎮公共充電站正式竣工投運,居民陳運生通過導航搜索到附近距離最近的充電站后,第一時間開上自己的愛車前往充電。一排排嶄新整齊的充電樁豎立在停車場,不僅意味著附近的貝墩群眾及過往新能源汽車車主從此告別新能源汽車難續動力的窘境,還標志著河源實現了全市95個鄉鎮充電樁全覆蓋。
當前,新能源汽車因其環保、節能、省錢等優勢,正越來越多地進入我市的尋常百姓家,但令廣大車主苦惱的是,買得起新能源汽車,卻“困”在了充電樁上。我市現有的公共充電樁數量,已經難以滿足日益增多的新能源汽車車主的實際需求。加快建設普及充電樁成了越來越多群眾的心聲。
自通過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機制了解到群眾需求后,市發改部門認真研究解決措施,從市級層面統籌規劃部署,力促加快推動全市范圍內充電樁建設,盡快解決電動汽車出行“充電難”問題。10月初,由市發改部門擬定的《河源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實施,明確了“十四五”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總體目標,有力推動我市充電樁建設形成長效機制。
同時,市發改部門充分發揮充電樁建設的牽頭作用,會同相關單位認真落實支持充電樁建設的各項措施,簡化充電樁建設項目的立項、用地、電網接入等方面手續,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投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針對我市鄉鎮充電樁建設短板,市發改部門目前正與市供電企業加強合作,加快鄉鎮的充電樁布局;協調供電企業對部分電力容量不足的區域進行增容擴容改造,滿足充電樁建設用電需要。
據市發改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建成充電站點340個、公共充電樁1238個,全市95個鄉鎮實現充電樁全覆蓋。“接下來,我們將加強工作謀劃統籌,積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進一步豐富和優化我市充電樁布局,強化充電樁運維管理,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助力破解電動車充電難問題。”該負責人表示。
部門聯動齊發力
擰緊電動自行車“安全閥”
“自從我們小區安裝了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電梯報警系統,以及建設了集中充電點后,再也沒有看到電動車進家入戶、亂停亂放、私拉電線充電的現象了,我們居民也住得更加安心、放心了。”作為市區匯景外灘8號小區的住戶之一,陳阿姨對小區日益完善的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感到滿意。
一直以來,電動自行車因輕量便捷備受民眾喜愛。據市住建部門統計,目前我市電動自行車存量約有6.8萬輛,近3年平均增長率約為14.5%。伴隨著電動自行車呈逐年上升的增長趨勢,加快充電設施建設迫在眉睫,而圍繞充電場所的統一規劃設計、建設改造等方面,此前我市尚未出臺相關制度政策。與此同時,部分老舊小區和自建房受空間和設備限制,存在飛線充電、亂停亂放等現象,有較大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問題也逐漸成為群眾關注的焦點。
為更好地為充電設施落地提供建設指南,在我市第六場“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結束后,市住建部門在充分征求發改、應急、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后,于9月正式印發《河源市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式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指引(試行)》(下稱《指引》)。“《指引》結合我市實際,分總則、規劃與選址、建筑設計、電氣設置、消防設施配置、管理要求等六部分內容,為規范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新建、改(擴)建提供了指引,有效推動解決群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充電的供需矛盾。”市住建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7月1日,源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對轄區寶源路某住宅小區一住戶開出了一張800元的罰單,原因是“在疏散通道上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這也是《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正式施行首日,全省開出的首張罰單。
近半年來,我市各有關部門把治理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物業管理等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根據職能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治理力度,全面筑牢安全防線。如市公安部門采取流動執法和固定站點攔查相結合的方式,在廣場公園、娛樂場所、商場市場等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通行較多的地點開展檢查,加強對每輛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查糾整治,在日常崗點勤務及巡邏管控的基礎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市住建部門聯合應急、消防等部門加大對全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