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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磚一瓦皆故事 一樓四門訴古今

——永安城見證歷史的變遷

2024-12-01 09:00:00 來源:河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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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城圖

明朝萬歷十四年的《永安縣初志》記載了一座位于紫金山南麓的古城——永安城。這座城東臨紫金山、西接安民鎮。城墻依山而建,周長640丈(約2131.2米),高一丈九尺五寸(約6.5米),底部寬度不足二尺,設有1317個垛口,用于防御。城內有四座城門,分別是東門“永樂”、南門“永豐”、西門“通惠”和北門“清源”,每座城門旁都有一個四方形的碉堡,紫金山上還設有一門大炮,共同守護著這座城池。

永安城不僅軍事防御堅固,文化教育也很發達。明萬歷十一年(1583年),孔廟遷至紫金山腳下,學宮隨后也在紫金山附近建立,多名官員共同參與建設,包括通判木成奇、推官孫鳴、知縣郭之藩等。此后,還修建了先師廟、戟門、欞星門、泮池、明倫堂等建筑。直到崇禎十三年,學宮才遷至縣城東郊的傳臚里。

然而,這座歷史悠久的城池并未逃脫歷史的規律。抗日戰爭初期,永安城遭受日軍飛機的轟炸,城墻被炸開了幾個缺口。為了居民的安全,戰后,城墻逐漸被拆除,變成了今天的環城路。

1 永安城的輝煌與變遷:

從雄鎮樓到古城墻

據民國時曾任紫金縣參議長的劉爾題所撰的相關文章介紹,永安城水關門的形狀和城門一樣,都為拱門,但拱門上面的箭樓只有一層。各水門有大木條構成的堅固柵欄和可開閉的柵門,大雨時,暴漲的河水可順暢通過。

劉爾題介紹,城墻外面上半部是用長約二尺、高與寬各約五寸的花崗石條砌成,約一丈高。上半部包括女墻,用大型火磚(長約一尺,高與寬各四寸)砌成。這些火磚,是分派到各村的磚瓦窯(官窯)燒制的。有的火磚上還印有“XX村”的字樣,或刻有似龍非龍的動物。城墻內用長寬高各五寸的花崗石塊砌成,厚一丈五尺,外高一丈九尺五寸,內高約一丈。城墻上的內巡馬路,又叫馬道,寬約一丈,整個城墻的長度約3.7里,即640丈左右。

城墻外面下半部是用長方形花崗石條砌成,長約二尺,高與寬各約五寸,砌到高約一丈;上半部包括女墻用大型火磚(長約一尺,高與寬各四寸)砌成,這些火磚是派到各約的磚瓦窯(官窯)燒制成的,有些火磚還印上有“XX約”字樣。永安城依紫金山勢而建,東北狹窄、西南廣闊平坦,東北筑于紫金山之一半。有東、西、南、北四個城門,每個城門都是用花崗石制的長方形石條砌成的拱門,東、西、北城門上面各有兩層樓房,南門則有三層樓房,都是叫作箭樓,又叫譙樓,俗稱城樓,辟有洞戶,以備發箭防御之用。第一層樓的前后面都有三個大拱窗排列著,在前面(向城外的一面)中間窗的下方,城門的拱門上,嵌入一塊直立長方形的青花崗石碑,碑上面正中間刻著城門的名稱;南門最初刻的是“永豐門”,后改為“麗陽門”,其它三個門則是清朝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知縣胡夢檜看到只有南城門刻有石額,題為“麗陽門”,其它三個城門皆無,他即召石匠刻這三個門題額,北門刻的是“清源門”,西門刻的是“通惠門”,東門刻的是“聚奎門”。

后在嘉慶年間,東門改為“永樂門”,民國二年把東門拆掉,向內部左邊的紫金山方向,移上二丈多,正對儒林街,另筑一個東門,仍為“永樂門”,而舊東門則砌成城墻,每個城門的左邊,距離城門或近或遠,依照地勢的高低,都有一個四方形的碉堡,又叫碉樓,后來人們叫它為炮臺。

另外,在紫金山頂也筑有一個碉堡,全部城墻共有五個碉堡,即紫金山頂、東門左側、南門與西水關之間、西門與北門之間,都是伸出城墻直線之外,每個碉堡的面積約有二十五平方丈,是露天的,沒有土蓋,內分兩層,無樓板,開著可向各方向發箭的箭眼。

距離北門右邊和距離西門左邊各二十丈的地方,均有一個水門,又叫水關,即北門關與西水關,門的形狀和城門一樣,都是拱門,但拱門上面的箭樓只有一層樓:各水門都有大木條構成的堅固柵欄和可以開閉的柵門,大雨時,暴漲的河水,可以自由流過,不受阻礙。城內有一條小河,叫作北門河,河水從北水關外而來,經過北水關后,向西流到西水關面入秋香江,這河對城內的人用水有著很大的作用。賊匪攻城,城門關閉,不致缺水。北水關與東門碉堡之間的城墻,是盤繞在紫金山上,長約一里余。堡前面有一座兩層樓的房屋,叫作雄鎮樓,與永安城同時建造的,為雉堞之綱領。明朝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知縣楊士化重修后,氣勢更為雄峻。

清朝順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知縣孟之弄重建,建成兩層樓,高達三丈,外部門額有石刻“雄鎮樓”三個字,內面懸掛一塊木牌,刻有“百尺”兩字。在雄鎮樓,可以俯瞰全城和遠眺城外數十里的地方。

全部城墻總共有1317個雉堞(又名牌或女墻)。一般筑城墻的時候,雉堞的中心是沒有開躲子眼的(躲子眼是長、寬、高各五寸的四方眼),這時的城,叫做自城。據說,唐、宋和之后的朝代都有規定,在科舉考試中,全國有一人能夠考得解元(舉人第一名)以上的,才準開躲子眼。但是,領城時地方上已有人中解元以上的,則在建城時,可同時開躲子眼(傳說,永安縣城在明朝末年,鐘丁先中解元后,全部城墻的雉堞才開躲子眼),從這個時候起,永安縣城就不是自城了。(永安縣未筑城時,自明朝成化年間之前,早已有黃渙、葉應等人考得進士,開縣以后,則有黃鼎臣在明朝萬歷年間中進士;較鐘丁先考得解元,早三十余年,應是建城時,同時開躲子眼。)

永安城自清朝嘉慶九年(1804年)批準修城,從嘉慶十二年動工至嘉慶十四年九月完成,用銀三萬六千兩。自建城起至民國三十八年止,共歷時379年。

永安縣城所在的地點,原來是一個四面皆山,又有原始森林的一塊地,是強人牛古都扎營的地方,營寨就是在北門內外地勢較高的龍崗和安民鎮一帶,筑城時,把牛古都一伙趕走。牛古都走后不服氣,曾多次侵犯縣城,都未得逞。后來,移民逐漸從福建省、江西省和本省嘉應州、長樂縣、興寧縣等遷來,移民多了,力量壯大起來,牛古都等才不敢再行擾亂,向東路逃竄到離城較遠的地方去了。

縣城東北隅有紫金山,為縣枕山,西有安民鎮山崗,在城西門內,山丘凸起,其上平,是黃壤土構成,縱橫十余丈,一說是群眾壘起來的,舊時稱為秋鄉安民鎮。北門內外一帶,地勢較高,叫作龍崗。縣城附近有七個村,即矯尾村、狗田村、石頭角村、西溪村、并塘村、龍歸寺村和堤坑村。

每個城門的內面側邊,都建造一個“卡房”,平時房內住一人,是公職,有薪金,負責管理每天晚上和早晨定時關鎖或開啟城門。東、北、西三個城門和北西兩個水關,平時每天晚上起更關鎖。每天傍晚七時,在縣衙門口,兩個縣勇吹長喇叭、一個人打有節奏的鼓,叫作起更,南門因近市場,三更才關鎖城門,早上天亮后,即開城門和水關。此外,“卡房”里的人還兼打更工作,叫作更夫。例如住在北門“卡房”的,兼管北水關并在北門內每一條街晚上打更;住在西門“卡房”的,并在西門內每一條街晚上打更;住在南門和東門“卡房”的,只在南門或東門一條街晚上打更。有匪攻打時,所有城門到水關,日夜都關閉著。永安縣成立之后,各地時有變亂,離縣城較遠的地方,設有分城,有些遺跡現還仍存。

劉爾題在1988年時已到老邁年紀,但仍記得當時打更情景:起更時,在縣衙和頭門口,由兩個縣勇吹長喇叭,并有節奏地打鼓。因南門靠近市場,很晚才關鎖城門。各門的更夫,要負責各片區每一條街的打更。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紫金縣拆城墻沿街商鋪,今僅剩西北部不足100米的一段殘垣和城內的古老街道。

據劉爾題記錄,自建城起,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止,共歷379年,整個城和一切古代建筑如孔圣廟、明倫堂、考棚和所有廟宇等,都保持完好,沒有受到破壞。

明崇禎九年修繕永安城時,河源縣康禾人諸贊明慷慨解囊,捐款修了80余丈的永安城墻。永安的沈縣令、河源的葛縣令,都給他頒了匾額,以示嘉獎。

時至今日,永安城已基本不存,遺址在今紫城鎮紫金山,城基即今天的環城路。

2 永安城的忠勇護衛:

雄鎮樓與碉堡

明隆慶五年(1571年),永安城建好后,司法官員——推官丁士髦,牽頭修筑了雄鎮樓。

這雄鎮樓堪當其名,“氣勢雄峻,為雉堞綱領”。樓中懸有一面大鼓,五夜鳴之,聲聞二三里,遠近都能知道當下的時辰。

這樓初建時比較狹窄,后經一代代修建,擴大了規模。萬歷三十九年,知縣楊士化重建。明崇禎十六年,知縣龍文正又擴大了一些。清順治十七年,知縣孟之麟重建。清乾隆十九年,知縣王綰繼續擴大規模,高有三丈許。

樓前外面的石匾額,就刻了“雄鎮樓”三字,內有木匾,題曰“百尺”。

登斯樓也,則環城十余里,永安山川,了然在目。

不過,明朝初建的雄鎮樓究竟建成啥樣,到清道光二年三修縣志時,已說“其形制不可考”了。這一年,雄鎮樓已“歲久將頹,當事遂拆而狹隘之,鼓亦廢”。

清道光二年(1822年),留存200多年的雄鎮樓也被拆了,鼓也沒了。

劉爾題介紹,城墻之上,共有5個碉堡,又叫碉樓,人們也稱之為炮臺,各在紫金山頂、東門左側、南門與西水關之間、西門與北門之間,都是伸出城墻直線之外的。

碉樓不算小,面積約有二十五平方丈(3.33米等于1丈),二層,無頂,設有大小不同的箭眼,可向外發箭。

這碉堡究竟是什么樣子的?百年前的一西方傳教士給拍攝了下來,給了碉堡一個特寫。大概攝于1895年至1907年期間的兩張老照片上,田疇道路之外的光禿禿的山上,仍有保存完好的城墻與碉堡。二三層的磚石結構,高約8米,小小的射擊口,有附屬的矮小建筑,城墻上雉堞綿延,城墻一直蜿蜒很遠。碉堡前的陰影中,有兩個縣民好奇地看著正在拍攝的傳教士,其中一個赤著上身。碉堡中還有個人在偷看攝影師。

民國時期,也曾在紫金山上建過碉堡,后被拆除了。

3 永安城的烽火:

土著與客民的爭端

隨著流民“遞相呼引,蟻聚蜂屯”,與“土著之民”之間的摩擦也逐漸加劇。根據志書記載,惠人田租, “斗有加一二至加五六者”,流民為此訟之官府,官府支持了流民的要求, “遂減斗徇之”,引起土著的不滿。同時也發生一些流民“劫辱人家”“偷牛盜馬”等事件,而“土民畏懦,不敢控訴”。 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 ,兩廣都御史陳大科發布檄文,下令當地官府“拘客民入約”。檄文指出:“流 人即吾人”,他們之所以“悍然冥行不顧”,是因為“無以約束” ;“所以束約而整齊之之要,莫若重鄉約之法”。因此,要求本府官吏“即查各屬縣客戶繁移之處,務令著實修舉鄉約之法,督各招主將各客戶俱赴附近約正處報名編管,有如作奸犯科如前項者,許約正據實開報到縣,以憑拘審。事情小者,許約正從公徑自處分”,希望通過此舉,達到“行之既久,彼雖實繁有徒,將漸入吾條約準繩之中,自有以折其氣而懾其黨”的效果。檄文中還要求對約正加強監督: “如果奉公守法、眾情遵服, 官府不妨假之詞色,稍優接之,以明任使;如有因而恣肆擾眾者,即隨之以三尺之法,毋貸也。”

官府推行鄉約,目的是加強對外來流民的控制。志書認為:“鄉約雖似可行,而未必見重,徒令約正、副等受累。故賢者避而不為,流移之黨無所拘系,甚可憂也!”

■本報記者 凌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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